昆明严禁聚众食用加工有草乌、附片等中药材药酒及食品

行业新闻|2018-12-05 09: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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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文要求各县(市)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发布预警
对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野生菌中毒的严重危害进行全面预警,对家庭食物中毒后应采取的急救措施进行提示,强调集体供餐单位、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幼儿园、农村自办宴席、施工工地等重点单位,禁采、禁购、禁加工、禁供餐毒性中药材、野生菌,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开展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野生菌制作售卖行为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尤其是加大对流通餐饮消费领域重点食品的监管。

强化执法监督
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片为原料的食品;
严禁餐饮经营单位、各类食堂、婚丧宴请和会议涉及集体用餐等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
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加工有草乌、附片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严惩重处违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广泛宣传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野生菌中毒严重危害,宣传自救、送诊等知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不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安全食用野生菌的认识度和防范意识。
强化食物中毒人员应急救治工作
积极做好应急救治工作,广泛开展农村医疗机构医护人员食物中毒应急救治培训,让农村医疗机构在首诊收治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第一时间内,就能识别中毒相关症状和控制病情,减少和控制食物中毒引发的人员伤亡数量。

切实提高防控工作整体水平
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制定常态化的宣传预防、应急救治、防控保障等制度机制,防止食用毒性中药材、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第一时间对食物中毒事件报告作出相应处理,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救治、进行调查处置。

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追责问责力度
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预防宣传不到位、应急救治组织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食用毒性中药材、野生菌中毒事件或者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