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健药医虚假宣传待整治:疾病、健康成欺诈“靶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中,一半以上涉及食、健、药、医,是名副其实的重灾区。
近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了一批虚假广告、电信诈骗案例,其中大量涉及食品保健品及医药医疗广告。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2018年第一批20个典型虚假违法广告中,有高达一半是食品保健品医疗等方面的案例。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些案例的发布是提醒消费者在买药、就医过程中小心各种骗局与“套路”。7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归纳总结发现,这些案例都涉嫌虚假宣传、夸大(治疗)效果等因素,并都是以疾病为“靶点”进行欺骗。一位专业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现在大家普遍关注健康,在得病尤其是重病后,对于健康渴望更甚,一些商人或医疗机构就利用患者的这种心理牟利。
7月6日,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指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这一系列案例,旨在加强质量诚信建设,在医疗、食品保健品领域,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而且未来需要进一步明确电视台、互联网平台、广告发布方、企业等各方责任,把好内容传播关口。
疾病成欺诈“靶点”
2018年第一批共20个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中,有5起涉及食品、保健品,6起涉及医药、医疗方面。从国家工商总局2017年公布的15个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湖北曝光的8起虚假违法广告看,涉及食品医疗的也超过半数。
在食品、保健品方面,很多企业都宣传具有医疗功效,包治百病。
如秦皇岛蕾迪商贸有限公司(下称蕾迪商贸)向公众发放宣传折页,发布宣传普通食品广告,含有对肺气肿、糖尿病、气管炎有较好疗效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
另有保健品企业在吉林四平综合广播电台发布违法广告宣称他们的产品,“所有病痛都可以治疗,不是药,胜似药,没有副作用,婴儿、妇女都可以使用,治疗飞蚊症、老花眼、脚气、脚干、痔疮等疾病”等。
而一些医疗机构为了经济利益,故意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夸大宣传吸引患者。如安徽合肥正大中西医结合医院(下称合肥正大)通过其官网发布医疗广告,含有“3分消炎、10分灭菌、不复发”“治疗不孕不育成功率达98%”等保证功效的内容。
并且,合肥正大在未取得合肥市经开区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授权的情况下,利用妇联及合肥论坛等多家媒体的名义,假借公益活动宣传,误导患者就医。
从上述各案例梳理中,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很多食品保健品都将自身描述成无所不能的“神药”,一些医疗机构称自身有先进的技术可以治疗各种疑难杂症。上述专业人士称,这些违规发布广告的主体抓住的是人们求健康治病心切的心理进行“欺诈”。
在现实中这种案例也不少,家住湖北某县级市农村的陈慧(化名)对家人被骗的遭遇仍记忆犹新。
“保健酒仿佛成了神酒,喝完不仅满足味觉上的体验,还能治疗高血压、脑血栓等疾病。”谈到食品保健品虚假宣传问题时,陈慧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回忆说:“这完全就是仗着家里老人对疾病的害怕,骗老人家的钱,并且还不知道喝完有没有什么危害。”
陈慧介绍,2017年下半年,有经销商在其家乡举办了一场保健酒销售宣讲会,宣称该酒具有治疗高血压、风湿病等疗效,并以赠送洗衣粉、晾衣架等活动诱骗消费者。“最后,我奶奶花了2000多元买了一箱半,一箱大概有20-24瓶,村里其他很多老人也同样购买了。但实际就是保健品,不存在任何治疗疾病的功效,并且他们留下的电话也是空号,根本打不通。”
欺诈、虚假宣传待整治
对于长期存在食品药品等虚假广告,上述业内分析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之所以存在大量与疾病相关的虚假宣传,在于疾病与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有助于虚假产品的销售,从而成为很多不法分子的选择。“而不论是谎称治疗疾病,还是无证经营,说到底都是企业等相关利益主体为追逐利益,扩大销售规模等。”
“此外,部分消费者辨别意识不强,也让虚假宣传有了生存空间。”刘春泉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国内很多广告就经常拿“第一”、“最好”等做文章。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个人辨别意识不强着实让虚假宣传有了可能,但市场教育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核心还是要从源头抓起,打击非法宣传行为。”
对此,刘春泉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称,针对虚假宣传问题,广告法、食品安全法都有相应法律规定,并且法律责任也很重。“但关键在于工商行政部门执法落实不到位,且还存在不敢管的问题。”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帆律师亦指出,监管机关监管缺乏长效联动机制,一罚了之,而且处罚金额并不高,使得相关主体违法成本低。
上述20个案例也都公布了处罚结果包括罚款等,从处罚金额看,大多数超过了50万,其中最高达到314万元。相对于工商总局公布2017年15个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大多数在20万元以下的处罚金额明显力度加大。不过,杨帆指出,这些金额相比违规主体盈利及给患者带来的影响来说,还显得太轻,未来可加大处罚金额。
与此同时,杨帆指出,目前广告发布平台的责任界定仍不清楚,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的发布平台,国家监管力度不足。未来,相关条款条例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治理互联网虚假广告方面,技术和管理理念也还需要跟上。
“要真正打击虚假宣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罚款就一了百了,监管执法需要有力度和连续性,并且企业、广告审核方、广告刊播方的责任需要明确。”对于未来如何监管虚假宣传问题,上述业内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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